【创建文明城 交警在行动】万年交警“五车”整治工作简报(第四期)
深入推进“五车”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五车”整治活动深入有序开展,交警大队牢牢把握宣传先导,宣传始终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联合陈营镇政府走街串户,通过发放宣传单,利用宣传车喇叭滚动播放“五车”整治的内容,充分阐述“五车”整治的意义,全面讲解“五车”整治必要性,力争做到“五车”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月13日,车管所通过上门走访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接顺丰等7家快递公司,就各快递公司电动三轮车挂牌上路、驾驶员办理驾驶证等问题进行了联系沟通。顺丰快递按照要求将18辆超标电动三轮车更换为国标电动三轮车,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即前来办理挂牌手续;7月14日,申通快递到车管所办理了三辆电动三轮车的挂牌业务,从而实现了万年县电动三轮车挂牌零的突破。
7月15日下午,交警大队车管所和县市管局联合召开了“电动车(摩托车)政治工作推进会”,从源头入手,全力推进“五车”治理工作。会上,市管局副局长彭思彪宣读了交警和市管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车管所所长陈永红就当前开展的“五车”治理工作要求及“五小”车辆办证挂牌等业务作了详细解读,当场发放宣传画册65份、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360块,要求各经销商在销售国标电动车时带牌销售,提高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挂牌数量。全县60余家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大家均表示会全力支持“五车”治理工作。
中考安保任务结束后,交警县城中队迅速调整警力,对城区路面实施全天候管控,加大“五车”整治力度,强化宣传攻势,并与市管局联合对查扣的“爬山虎”三轮汽车进行综合检查,既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又做到人性化执法保障民生。
在五车整治期间,梓埠中队对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该学生进行教育并警告,并抄报学校。
交警县城中队根据“五车”整治特点,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宣传教育与现场处罚有机结合,提高执法效率。为推动“五车”整治纵深发展,交警县城中队7月23日6点30分开展统一行动,共查处涉及“五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起。
交警县城中队持续开展“五车”整治与宣传,结合城区路面管控,重点查处机非分离、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假牌套牌、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周末城区人、车流量增大的特点,交警县城中队坚持“五车”整治与宣传不放松,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持续、高效。
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参与“五车整治”“告别陋习、文明出行”活动的倡议
为进一步整治县城区人力三轮车、载人三轮车、载货三轮车、轻型货车、两轮车(以下简称“五车”)乱象,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规范交通秩序,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按照《万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万年县交警大队自2020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五车”专项整治行动。为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带头”走前头,身体力行作示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文明交通”行动,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二、“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带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是保障生命的第一道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引导、督促家人、亲戚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三、摒弃陋习齐尽责,协作共治享平安。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不车窗抛物、不酒驾和醉驾,斑马线要减速礼让行人。购买“五类车”时必须在《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主动登记挂牌(国标电动自行车免费)。以前购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根据《关于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自觉去城区派出所挂防盗牌,并办理驾驶证,做到合法驾驶。
机关企事业单位是为民服务的窗口,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形象是为民服务的一面镜子。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朋友们,你们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留在心里。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带头做文明市民,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我们的力量。
万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22日
【“五车”整治工作数据】
发放《给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单5000余份
累计11000余份
张贴“五车”整治通告2000余份,累计5000余份
发放告知书1000余份
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90起 累计248起
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0人
摩托车酒驾5起
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62起 累计137起
摩托车无保险21起 累计36起
非机动车处罚306起 累计468起
扣押三轮农用车(“飞机架”)2部 累计43部
拆除遮阳伞2600余把 累计5125余把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